两名男子倒卖300多万条初中生信息 被判赔偿公共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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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万条包含某地初中生个人信息的海量数据,在聊天软件上被人违法兜售。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并诉请法院判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获法院判决支持。今天(4月14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此案。
李某是一名初中生家长,纷至沓来的陌生电话令他不堪其扰。时间一长,李某觉得自己和孩子的个人信息可能被泄露,于是向警方报案。很快,犯罪嫌疑人张某、潘某被抓获归案。
原来,2020年5月,张某在通过翻墙软件浏览境外信息时,发现有人明码标价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他立即在某软件上购买了大量个人信息,建立起各类“数据库”,并在网上发布广告,加价兜售公民个人信息。潘某就是他的一个买家,也是他的同行,都是购买个人信息后再加价兜售。
2021年1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秦淮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详细梳理涉案电子数据发现,围绕初中生“周边”的相关信息被记载得一应俱全,多达500余万条,且格式统一、精确度高、指向性明确,有的涵盖整个班级甚至整个学校。
“本案中涉及的个人信息数量巨大,经去除重复、不真实的信息后,确定犯罪嫌疑人违法出售初中生个人信息为300余万条,但至案发时可查明的获利数额仅2000余元。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获利极低,但兜售信息数量极多、涉及面极广,给公民,尤其是学生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若以非法获利确定公益损害赔偿数额,则会造成危害畸重赔偿畸轻的局面,不利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保护。”承办检察官汪睿介绍。
2022年1月,秦淮区检察院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专家和人民监督员参与论证。在听取专家意见后,秦淮区检察院对张某、潘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建议判令张某、潘某连带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10万元,张某赔偿社会公共利益损失5000元,且永久删除个人信息、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等。
秦淮区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支持检察院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并全部执行到位。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南检轩 编辑/高若婷)